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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保安协会关于加强全市保安纠察工作的通知

[ 作者:佚名    来源:本站原创    副标题:    点击数:    发布时间:2015-09-17    文章编辑: ]

 

温保协2015[17]

各会员:

为规范保安公司、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正确履行职责,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,根据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《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市保安协会决定,成立保安纠察队。现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全面加强保安服务市场的纠察工作,努力营造依法管理、守法经营、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,以清理整治非法保安机构、保安员为重点,以净化保安服务市场秩序,打造保安服务品牌为目标,有效推动全市保安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,使保安队伍成为一支重要辅警力量。

二、工作职责

由市保安协会成立保安纠察队,队长由协会秘书长李凛担任,副队长由协会副秘书长张建勋、协会工作人员林洁、木晓栋担任;下设两个分队,抽调各公司纠察员,以分队对保安服务公司实行检查和交叉检查。

(一)监督各保安公司、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;

(二)现场纠察保安员不符合勤务工作要求的行为,着重检查持证上岗和规范着装情况;

(三)听取客户单位、群众对保安队伍建设及保安从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;

(四)受理举报、投诉,对违反《条例》行为进行调查;

(五)了解、掌握保安服务市场情况;

(六)其它违反《条例》的行为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思想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保安服务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,加强保安队伍服务行为的纠察工作,切实解决保安员在服务中,对客服单位“冷、硬、横”等不良行为,要确定一名主管保安管理工作的领导主抓保安纠察工作,确保保安纠察工作有序开展。

(二)严格审查,确保素质。各单位要认真推荐1-2名工作能力强,业务素质好,年富力强的保安员参与保安纠察工作,要统一填写《温州市保安纠察队登记表》(见附件1),协会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名单进行严格审查,对审查合格的统一制作保安纠察证。

(三)认真履职,严格纠察。协会将按需不定期组织开展纠察工作,各分队按照协会部署统一进行检查。在开展纠察时,要出示保安纠察证,按照协会提出的6项主要任务实施全面纠察。

(四)加强沟通,及时上报。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,安排专人负责纠察信息上报,各保安公司要于923日上报保安纠察队员名单。对纠察工作开展不力的,协会将对该保安公司予以通报批评。同时上交2012年制作的纠察证(名单见附件2),若已丢失,需要公司出具证明,统一送交保安协会办公室。

联系人:林 洁 612902 89980546

木晓栋 754462 89980546

邮 箱:wzbaoan@qq.com

 

附件1:温州市保安纠察队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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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2012年纠察队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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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保安协会

2015917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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